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袁潔)“我想著,那一片林木我已經買下來了,自己砍伐應該不犯法,通過普法教育,我認罪認罰……”砍伐林木梁某向承辦檢察官說道。
?為進一步貫徹落實“少捕慎訴慎押”刑事司法政策,推動案件訴源治理,并保證案件公平公正辦理,6月21日上午,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華一行前往黃金坳鎮仇家村,上門召開一起濫伐林木案公開聽證會,特邀請鶴城區人大代表、區政協委員、律師代表、偵查機關代表及村委會代表共同參會。
2022年3月,梁某買下黃金坳鎮仇家村“油庫邊上”的杉木,在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準并核發林木采伐許可手續的情況下,直接將申請范圍內的杉木砍伐并加工成原木758件,經鑒定:犯罪嫌疑人梁某無證砍伐杉木蓄積25余立方米,涉嫌濫伐林木罪。
此案立案偵查后,梁某主動投案,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,自愿認罪認罰,并主動補植復綠。
聽證會上,檢察官出示了相關證據,并鑒于犯罪嫌疑人有關案件情節和認罪悔罪等表現,提出了擬作相對不起訴的意見。聽證員在充分聽取承辦人的意見后,分別從自身工作經驗、法律規定的角度,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行為、社會危害性等多個方面進行細致分析,發表了各自的觀點和建議。一致同意檢察機關的意見,認為梁某行為雖然涉嫌濫伐林木罪,但其犯罪情節比較輕微,司法機關應當給予足夠的寬容,符合不起訴條件。檢察機關采納了聽證員的意見和觀點。
“檢察機關公開聽證辦案,讓我們老百姓近距離了解檢察機關辦案過程,知道了私自砍伐樹木觸犯刑法,以后將多學習法律知識,做一個學法、知法、守法的公民。”參加旁聽的村民表示。
最后,梁某表示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,感謝檢察機關的處理決定,今后多學法律知識,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。
檢察官提醒: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,生態環境是萬物賴以生存的根本,林木資源是寶貴的自然資源,盜伐、濫伐林木都將觸犯法律,我們每個人都應爭做綠水青山的守護者和踐行者。
責編:李林俊
來源:湖南法治報